1.合同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保證金不計息,待合同履行完畢退還)。
2.承租方須自行負責經營許可證及消防許可等報批手續。
3.租賃標的一至標的四租賃資產現狀為毛坯房,承租方自行裝修。
4.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改造裝修的,實施方案需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費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5.因租賃標的七至標的九資產權屬存在問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5.1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5.2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5.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5.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
6.因不可抗力或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物業的,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致使雙方蒙受損失的,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條件退出,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租賃期間,租賃標的一至標的四承租方自行承擔該租賃房屋的水、電、寬帶費相關費用并自行向有關單位繳納。
8.租賃期間,租賃標的五至標的九承租方自行承擔該租賃房屋的水、電、寬帶費用及物業管理。
9.租賃期間,租賃標的五至標的六由承租方承擔電梯年檢及維保相關費用并自行向有關單位繳納。
10.租賃標的五店面無獨立水、電。若承租方承租自行辦理相關水電表,如需水電增容,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1.承租期間,租賃標的七至標的九承租方繳納租金、水、電相關費用均無法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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