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讓標的情況:轉讓標的位于轉讓方動力車間第一存煤場, 購進時間大約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原購進時煤質量標準為:
1.1熱值(Qnet.ar):≥5000大卡;
1.2揮發分(Var):3%--10%;
1.3全硫(St.sr):≤1.0%;
1.4全水(Mt):≤8%;
1.5灰熔點:≥1300度;
1.6 1mm以下煤粒占比:20%;20mm以上煤粒占比≤10%;
1.7外觀:黑色有金屬光澤。
轉讓標的數量約1000噸,噸數因無法實際過磅稱重,為轉讓方盤點后申報提供,存在誤差,具體數量應以實際過磅稱重為準,轉讓標的存貨大部分有堆放管理,但堆積散亂,因存放時間長,受潮嚴重,具體狀況和品質以現場看樣為準,由受讓方自行現場看貨判斷,轉讓方不承擔轉讓標的任何質量責任。評估報告基準日2021年6月4日,閩武夷評報資﹝2021﹞H1011號。
2.轉讓標的風險提示:
2.1以上轉讓標的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噸數因無法實際過磅稱重,為轉讓方盤點后申報提供,存在誤差,具體數量應以實際過磅稱重為準,本中心不作擔保。
2.2因存放時間長,受潮嚴重,具體狀況和品質以現場看樣為準,意向競買人應對轉讓標的進行現場勘察核實,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意向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意向競買人對轉讓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轉讓方不承擔轉讓標的的任何質量責任。
2.3任何單位不得對本項目的競價工作進行圍標、串標等違反活動,一旦發現,將報送市公安經偵支隊查辦,一經查實將取消該單位在轉讓方一切業務往來資格。
2.4轉讓標的權屬。上述項目的所有權屬福建省南平南紙有限責任公司。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約1000噸動力煤轉讓合同》及《福建省南平南紙有限責任公司外協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書》。
2.5有關稅費的規定:
轉讓標的在辦理交割手續所需費用,如搬運、裝車、運輸等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轉讓標的風險提示:以上轉讓標的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