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讓標的情況:
光澤縣止馬鎮水口村林權1057畝林木資產,標的座落:光澤縣止馬鎮水口村;林權面積1057畝,調查面積1063畝森林資源;林權證號:光林證字(2010)第71030016號(①宗地編號:3061,林班:50,小班:1-56,57,60,61(1);5-51,52,53,56,面積790畝,小地名:山竹窠、騎山,主要樹種:馬尾松、杉木;②宗地編號:3062,林班:50,小班:5-54,55(2);6-51,52(2),53(2),面積267畝,小地名:龍安寺,主要樹種:馬尾松、杉木。)林種為一般用材林,樹種以杉木、馬尾松、闊葉樹為主。林種均為一般用材林。林木總蓄積量為7186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積量3991立方米,馬尾松蓄積量2569立方米,闊葉樹蓄積量626立方米。終止日期:至2050年6月25日止;具體范圍界限詳見林權證附圖。評估基準日:2021年8月11日,金諾資產評報字[2021]07844號。
2.轉讓標的年限
2.1、50林班1大班 610、600小班,5大班520、510、530、560、550、530、510小班,共9個小班林分為成、過熟林,林權轉讓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止。
2.2、50林班1大班570、560小班,5大班540、520小班,共4個小班林分為中齡林、近熟林,至林木主伐年齡止。在林權轉讓期限內,受讓方具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受讓方若未按時采伐,則每年應向轉讓方繳納林地使用費。
3.由于本次林權轉讓的林地屬一代林分,即受讓方應在以上規定的期限內將林木采伐,采伐結束后由受讓方將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注銷,并將林地使用權歸還給轉讓方。
4.轉讓標的風險提示:競買人應對轉讓標的進行現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標的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標的物以看樣現狀為準。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5.轉讓標的權屬: 上述項目的林地所有權屬光澤縣止馬鎮水口村所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屬南平市振興國營林場有限公司所有。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于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與本中心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并繳齊剩余款項,于公示期(5個工作日)后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林權轉讓合同》。 6 .有關稅費的規定:產權變更、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